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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七十八) (第1/17页)
卷六:发现《周易》不能与“算卦”(八卦、六十四卦)相提并论 第五章、《左传》一书记载的由原创《周易》文本被篡改后的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八卦取象卜筮方法 第一节:《左传》所记“以《周易》筮之”筮例(算卦)的起卦方法 在《春秋左传》一书里确确实实记载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也是历史上《周易》这一名称最早出现的记录。从筮例所表述已知,史巫以《周易》筮之所用《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不同于今本《周易》外,其内容文辞则与今本《周易》是一样的。在前卷“发现《周易》文本”的论述中,已知原创《周易》文本的篡改过程,《左传》里记载的筮例正是史巫所用的春秋《周易》文本。 先秦《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一共有十一个筮例,现全部附下: 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陈衰,此其昌乎。” ⑵《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⑶《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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