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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七十七) (第1/11页)
卷六:发现《周易》不能与“算卦”(八卦、六十四卦)相提并论 第四章、《左传》、《国语》记载的卦例里的八卦取象算卦方法 春秋之前巫术迷信上的占卜,主要是甲骨卜,是用龟甲和兽骨来卜问吉凶的。因长期的龟甲占卜巫术上,也形成有占卜辞,称繇辞。到春秋时期产生的一套符号卜筮工具,无疑是受到以前占卜影响与启发,史巫才把《周易》一书所用符号和名称及文章内容一并篡改成一部繇题式的卦书,春秋史巫并运用那套卦符号工具和八卦取象,以及结合繇辞卜筮人事吉凶。并且《左传》一书记载的不但有以春秋《周易》卜筮的例子,而且也有以原创《周易》文本格式模仿的《连山》或《归藏》卦书卜筮的例子。 那么,我们来看春秋史巫如何用卜筮上那套符号工具及八卦取象来卜筮人事吉凶的。 一、春秋史巫如何用卦书(《连山》或《归藏》)进行卜筮的 (一)、《左传》记载的两则卦例 《左传》一书记载有十三个卜筮例子,其中有两卦例,即《僖公十五年》与《成公十六年》中所记载的卦例,并不是以春秋文本《周易》筮之的筮例,而是春秋文本《周易》文以外的八卦筮书进行的卦例。 现将这两卦例抄录如下: ⑴《左传·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之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失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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