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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4/4页)
胎。正所谓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曾经有个富家少爷叫李修缘的,比朱家还有钱,结果人家不仅当乞丐,还出了家当了和尚。 正儿八经的好袈裟不要,专门拣破衣服穿。他就炼了柄破扇子当法宝,想要什么就能扇出什么。九叔明明能打草鞋赚钱也不干,他肯定是在专心修行。然后得道升天当神仙去了。老头儿,你就别伤心了。你一伤心吧,九叔当神仙都不心安,六根不净啊!” 朱八太爷被她说得忍俊不禁,心脏又一阵抽搐,他的小九还会打草鞋?他彻底被不弃的述说打败了。他抽了抽鼻子,瞪着眼睛向不弃更正着印象中的儿子:“小九最喜欢在春天坐在花树下写诗。你住的院子里有幅对联,风动幽竹山窗下,花燃山色红锦地。他写的,他把那院子命名为红锦地。他十七岁就中了进士!” 不弃的字写的很丑,她也不会欣赏书法。但她看得出院门两侧黑檀木上雕着的两行书法漂亮极了,像眼前这些修竹,秀丽清雅。 春日的花树下,风吹落花瓣飘飞,一个斯文秀气的少爷微微扬头吸了口带着花香的空气,微微一笑,挥笔写下温柔的诗句。 桥头桃花开,温暖的太阳照着。花九坐在小石桥上捉虱子,微笑而满足的吃着不弃讨来的吃食。 两个世界的九叔在这一刻重合。 那双温柔慈爱的眼睛,那个大雪夜在她耳边气若游丝的说话。不弃心里一阵锥心的疼痛。 憋了好些天此刻终于一吐而快,朱八太爷在寂静的竹林里絮絮叨叨地说着对儿子的思念。最后,他伤心地坚持着: “小九从来不会采蘑菇!不会打草鞋!他身上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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