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吴霸春秋_第314章 严刑峻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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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4章 严刑峻法 (第1/4页)

    庆忌所编撰的这一部《法经》,基本上是参照了战国初期李悝的《法经》与商鞅变法后的秦法,但,其中又做了不小的改动。

    在这一部《法经》中,囊括主要罪名有:谋反、cao国事不道、偶语诗书、盗、贼、不直、失刑、乏傜、违令卖酒等等。

    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依犯罪人的身份等级定罪,区分共同犯罪与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集团犯罪从重,教唆青少罪犯罪从重。

    区分故意和过关,故意从重,过先从轻。

    区分既遂、未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区分态度好坏,累犯从重,自首从轻,消除犯罪后果减免。

    此外,还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责任年龄!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十分人性化的。

    可能让吴国的黎庶无法接受的,是各种各样的酷刑。

    吴国的刑罚分为主刑:死刑、rou、徒、笞、流放。

    羞辱刑:耐、髡。

    前者是留头发,后者是把头发剃光。

    经济刑:赀赎刑。

    以财物赎罪。

    株连刑:族刑、收等共八大类(其中经济刑和株连刑属于附加刑)。

    每种刑罚又分为不同的等级。

    死刑有夷三族、灭宗、坑、车裂、体解、磔、腰斩、弃市、戮、剖腹、绞、囊扑、蒺藜、凿颠、抽肋、镬烹、定杀、赐死等。

    rou刑有黥、劓、刖、宫等。

    徒刑有城旦舂(5年)、鬼薪、白粲(4年)、隶臣妾(3年)、司寇(2年)、侯(1年)等。

    其他刑罚也各有等差。

    每一种刑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种、三种结合使用,如耐为隶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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