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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唐国,国中之国 (第1/4页)
庆忌与群臣经过一番商议,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田律》。 譬如春二月,国人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 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纲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 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制造棺椁的才不受季节限制。 居邑靠近牛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 国人的狗进入禁苑和捕兽的,不准打死;如追兽和捕兽的要打死。 在专门设置的警戒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rou而上缴狗皮。 每顷田地应缴的刍(喂牲畜的草)稾(谷类植物的茎杆),按照所受田地的数量缴纳。 不论垦种与否,每顷缴刍三石,稾二石,干叶和乱草够束以上均收,缴纳时,可以运来称量。 谷物、刍稾撤下来的木头的草垫,应即向县廷报告粮草石数,木头和草垫不要移作他用,要用来垫盖粮草。 驾车牛马的饲料,过期两个月没有领取或发送的,都截止不再领发。 向大田领取而未设固定帐目的,按其领取凭证所到日期发给,不得超过凭证的规定。 吴国的这种《田律》,不可谓不完善! 其内容主要涉及有关农田水利、山林保护等几个方面。 规定要及时报告降雨后农田受益面积、农作物遭受风、虫、水旱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不许任意砍伐山林…… 这属于环境保护的成文法典,比西方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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