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雄霸海外_第330节 友好通商协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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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0节 友好通商协议? (第3/4页)

给我们稻米和木头吧!”洪熙官掌握进度,不为已甚地道。

    双方有了共同语言,朝这个方向努力,因见酒桌碍事,到了另一边的会客室里坐下商谈,敲定《东南府与安南阮朝友好通商协议》,双方约定应常保友好,久敦睦谊;双方不得针对对方,做有损对方利益之事;积极发展贸易,双方为双方商船提供便利,救助彼此的船员和渔民,给对方船只提供食物、淡水以及燃料补给,开放贸易港口会安等等。

    名义上是对等的友好协议,其中本着友好关系,安南阮朝以优惠价格卖给东南府大米和木头,东南府得到每年二万银元的让度,三年给完后(这样就有六万银元给东南府),再按双方协定的价格进行买卖。

    支付一万银元给陈虎家人,名义是支援金而不是赔偿。

    阮朝内部审判犯事人员,为首三人斩首,其余人等进行惩罚!(不过洪熙官保了阮福安,觉得他会做人)

    阮朝整顿官场秩序,对明人的待遇等同于红毛番,都是第一等级!

    ……

    完成了协议,大家这才重返酒席,此时觥筹交错,萝莉相陪,不在话下!

    当晚他带着协议返回港外的军舰上,得到了颜常武的批准,而阮朝方面也很快地批准了协议,双方履行协议,从此进入友好状态。

    安南是鸡肋,可打可不打,既然阮朝屈服,那不必兵戎相见。

    不过,对于安南的另一边,北方郑朝,东南府要求他们就大明广西龙州杀害大明子民之事进行答复!(详见第313节一桩奇事)

    舰队浩浩荡荡,直达郑朝重要海港城市鸿基。

    鸿基靠近下龙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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