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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3/4页)
这个习惯一直到今年还在继续,而2011到2013,是我的三年高中时代。 我带着路择远的耳机,把他的id握在手里。一边心酸,一边又为他觉得不值。 我难受的要死,趁眼泪流出来之前关掉了摄像头。 这些音乐我已经很久没听过了,上学的时候我几乎每学期都有那么几天找不到我的id,过几天又出现在课桌里,但因为我的座位实在是太乱了,只当是自己没发现,现在想想,路择远应该就是那时候拿走抄的歌单。 喜欢一个人,就想了解他会听什么样的音乐,读什么样的书,这点上我们俩倒是如出一辙。 如果说这三个歌单只能证明他的确曾经喜欢过我的话,还剩下的最后一个,无疑是在说,他现在仍然喜欢着我。 最后一个歌单是,悠扬的歌。 里面除了当年和展书佚一起出的那张专辑里我写得那首,剩下的则是我这几年来发在微博小号上零零散散的,无人问津的乐段。有十几分钟一首的,也有三十秒就结束的。 他就是喜欢我,根本没放下,却像个傻子一样憋着不讲。他过去把这些事情讲出口,明明那么游刃有余不卑不亢。 妈的,都怪我,齐悠扬,你真他妈太坏了。 我把路择远的东西放回他的口袋里,满腔的多巴胺与心酸一起无处安放。 什么也比不上能和路择远两情相悦更让我快乐,又更让我惆怅。 什么也比不上。 第25章 第一次公演(九) 费了好大劲,我才压抑住自己想把路择远直接叫醒确认的冲动。 实际上此时此刻正在卫生间把眼泪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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