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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108节 (第1/6页)
于是在这番修法过程中,就开始大量区分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 随着这些消息传出去,朝臣的态度,也渐渐软化。 到底区分行政和司法,是能有助于他们避免公检法的监督。 关键还是此番修法,主要是遵从慎刑思想,对于官员而言,是非常友好的。 立法会见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在整合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后,就上呈给皇帝,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无上赦免权。 这不是最终法案,最终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会大会。 但这事涉及到敕令,首先得皇帝答应啊! 朝臣们则是选择沉默。 反正是极不情愿,但也不反对。 最终,这份法案还是得到皇帝的认同。 根据之前的制度设计,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干预立法会,干预皇庭,这里再来一个赦免权,这等于是作为最后的保障。 那赵顼当然是答应的。 只要对臣子的约束是强于对他的约束,那他就是赚的。 得到这法案通过之后,王安石立刻开始为底层官员鸣不平,认为他们的薪俸太低,若不提高薪俸的话,这贪污之事是难以得到减少的。 于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职奖金制度,也就是根据每年税收来作为主要政绩,连续三年税收都得增长,就必须升职加薪,并且提出将税收增加额度的一般,算作差遣官吏们的奖金和地方上的建设。 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王安石这一撅屁股,他们就知道这要放什么屁。 完全看成绩,而不看道德,这怎么能行,到时提拔上来的,全都是薛向这样的官员。 但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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