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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694节 (第2/5页)
?” “因为薛发运使认为,种副使乃是陆知府的部下,该以陆知府为主,而且薛发运使也未有想到陆知府会要求种副使回青涧城。在此之后薛发运使曾为种副使争辩,并且表示愿意代其受罚。” “结果呢?” “结果就被贬去绛州。” “哈哈!” 突然听得有人哈哈大笑。 寻声看去,真是曹栋栋那蠢货。 曹栋栋见大家都看过来,赶紧闭嘴,低头。 张斐只是无奈地摇摇头,又继续问道:“根据朝廷的那份诏令,你认为陆知府是否需要与薛发运使商量。” 丁翔犹豫片刻,道:“若能与薛发运使商量,固然最好的,但是没有商量,也没有任何不妥。薛发运使认为,种副使是在未通知陆知府的情况下,就出兵占据绥州,而当时情况非常紧急,薛发运使又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即便没有那道诏令,陆知府依旧有权下令种副使回青涧城。” 第五百二十三章 文武与法(八) 有句话说得好,千万别较真,一旦较真,就会发生这一切是多么的可笑。 丁翔的出现,就让之前的判决,成为一个大笑话。 因为当时朝廷是授意陆诜和薛向共同主持此事,陆诜是反对出兵,但薛向却是支持的,但正是因为薛向是支持种谔的,导致他也被贬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当时朝廷并未给出最终的决策,就只是让陆诜、薛向、种谔三人来定夺此事,陆诜、薛向是谋划者,种谔是执行者。 薛向当然是有支持的权力。 从这一点来看,这显然就是一个政治判决。 只是鸽派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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