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64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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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644节 (第5/6页)

孝法接过一看,不禁眉头一皱。

    上面写得非常清楚,大庭长的判决,只有大理寺、审刑院、以及京城的检察院可以重审。

    上面没有提到提点刑狱司,换而言之,提点刑狱司是无法提审大庭长所判决的案子。

    同时检察院的职责,跟提点刑狱司一模一样,只是说没有判决权,这就是要取代啊!

    不取代还真是不行。

    因为提点刑狱司在司法方面的权力,与皇庭和检察院是完全重合,如果说皇庭的判决,可以被提点刑狱司给推翻,那公检法就无法立足。

    只不过不管是皇帝,还是司马光,这心里都没有底,张斐都没有做出保证,这只是一次尝试,他们不敢妄动之前的司法体系,如果不行就还是回到以前。

    更为离谱的是,这上面还清楚的写到,大庭长拥有判例权,在不危及到国家、皇帝的情况下,大庭长可以给予酌情判决,而无须完全依从《宋刑统》。

    其实知府也都拥有这权力,很多知府都不会完全依从《宋刑统》给予判罚,还是会根据具体情况去判断的,但朝廷从未明文规定这一点。

    这是唯一一例。

    原因就在于立法会那边还未修订出法制之法来,富弼奏请皇帝给张斐这个权力,到时可以拿他的判决来作为修法的参考。

    郭孝法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禁都对张斐刮目相看,这权力真是可怕,突然问道:“如此安排,谁来监督你们?”

    苏辙这才开口说道:“我们皇庭、检察院、警署是互不统管,相互监督。”

    郭孝法笑问道:“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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