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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93节 (第1/6页)
比如说过税,根据《商税则例》,全国过税规定就是百分之二,但是目前河中府很多地方的过税,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 他们甚至于直接封闭那宽阔,不好收税的商道,迫使商旅过桥,或者走狭隘的道路,然后在那里设立关卡,盘剥商旅。 直白来说,这就是一种强盗逻辑取代法律原则,以求能快速获得财富。 这就是为什么当检察院控诉他们的时候,他们是理直气壮的反驳,是朝廷允许我们这么干的,你们现在这么做,反而是在卸磨杀驴,极其不厚道。 但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商业发展的,而且张斐是要振兴司法,他怎么可能允许这种情况继续发生下去。 此外,王安石也意识到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因为官员不管事,真正管事的是吏,但他们都不拿俸禄,就只有一点点福利,他们有权,但无钱,你说他们会怎么干? 王安石治吏的第一步,也是要给吏发工钱,只是说他没有单独拧出来说,而是放在免役税里面一块执行。 可见王安石在宣传方面,可真是一塌糊涂。 这一条法令其实应该大书特书,青苗法反而应该低调宣传,因为一个是发钱,一个是收利息,当然是该侧重于发钱,如此才能收获民心。 或许王安石对此也没有太多信心,毕竟他的主要目的,还是要为国敛财。 但不管怎么说,张斐与王安石在给吏增发俸禄这一点上,是有着共识,故此张斐才有底气让苏辙去跟他们谈判,表示愿意为吏争取俸禄。 因为破坏司法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发俸禄,一定要将俸禄给补上。 但是财政可不归公检法管,而是转运司的职权。 目前官府还在与检察院交涉中,但双方都不肯让步。 下面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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