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长平_第321章 管令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21章 管令 (第1/5页)

    说到了麻三,粟兄道:“麻兄所遣长戟一柄,无人所承。郑兄恰失一戟,麻兄之戟,可与郑兄。”

    郑安平道:“麻兄之戟,既无人承,可随葬于柩!”

    粟兄道:“戟者,凶器也,非礼器,随葬恐于礼不合。”

    粟兄这么一说,郑安平也含糊了。小四道:“粟兄所言是也。凶器不宜入葬,恐伤后人。依弟之见,麻兄长短戟各一,戈、矛共四,吾兄弟分之;所遗甲三,三兄佩之;弩一与弟。是散麻兄之福也。”

    粟兄眼前一亮,道:“四兄所言是也。然吾四人既得麻兄之福,当与之祥礼之器。麻兄晋三爵,位在下士,当得一鼎一簋,罐、壶、碗盏诸器,亦当备也。”

    小四道:“然也,然也!麻兄既为下士,其哀荣焉。吾等正当于城中,访得明器,以士礼葬之!”

    犬兄拍了小四一巴掌,道:“胡言乱语!吾等孰知士丧礼乎?吾观城中高门,其葬也,仪仗重重,今可办焉?依吾之见,不必依礼,但尽吾心可也。”

    郑安平道:“犬兄之言是也。麻兄虽晋下士,犹吾兄弟,但尽心可也。然其哀荣,亦不可少。麻兄所得钱帛,尽以用之;吾人既得麻兄之物,当以其值以为用。或多或少,以尽其力。礼器固尔,佣舟礼赞之费,亦当计之。”

    小四道:“钱帛之用,前已济巫者。稍增其值,或为礼赞。“

    郑安平道:”神鬼之事,非巫不知。其葬,犹当得其巫也!魂灵不安,其罪非小,遗祸于后!“

    粟兄道:”如此,犹需郑兄再请巫者,以为其导!“

    郑安平道:”其钱帛者,吾当携归!“

    粟兄从怀中掏出那块赏金,道:”此金留于兄处,一应所需,尽从此出,若不敷用,可再增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