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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南风 第34节 (第3/5页)
”叫唤。 她给周悦然发了一句:在的话,速call。 没两分钟,周悦然就打语音过来。 向楠说完前情提要后,问:“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吗?” 周悦然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看你这么激动,他说‘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 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 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 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 才成为朋友, 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 可退出社交场, 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 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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