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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一笔无主之财 (第6/6页)
而当日又是朱墨带队去拿回来的,按照大明律法,他有权决定是上交?还是截流使用? 这就好比一个地方官,忽然在辖区内得到了一批无主财货,只要不是国家专有的,他当然可以截流给地方使用。天下的无主之物,总不能说都是朝廷所有啊!世上根本没那个道理! 如果是普通百姓,那就是谁占谁得!而对于官员,那自然是在场最大的官儿有权处置了。 所以,话语权完全在他朱墨手上。而他朱墨又明确告诉众官,这笔银子要用来赈灾。赈灾银啊,而江南官场是什么地儿?谁还没个比数?说是赈灾银,怎么又不卸运到江南藩库? 因此,从昨天开始,官场上已经在悄悄流传一个说法—— 这笔银子是朱墨想要的! 他登记造册味赈灾银,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实际上是要运回京里买宅子、娶妻妾!人人都说,鄢懋卿是煮熟的鸭子让人给截胡了! 如此,严世蕃会怎么想?一大笔钱就这么被朱墨这小子给据为己有了! 就算来的再容易,那也是严家党羽辛辛苦苦从民间抠出来的啊!背了多少骂名?坑了多少人才搞到的钱? 这得有多丢人啊?严世蕃那货,谁要是损了他的面子,还不暴跳如雷?鄢懋卿倒是jianian,已经装病回家躲起来了……所以,黑锅自然就扣到了他郑必昌头上了。 郑必昌一想到严世蕃发火的样子,双腿都止不住打哆嗦…… 更可怕的是, 朱墨还要让他郑必昌来写上报的奏折,硬生生给朱墨贪污的银子洗白! 这才是最最要命的!应无物的大明:从1566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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