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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1/4页)
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萧清秋愣了半刻,才看清眼前的少年,喃喃道:“来,我请你喝酒。” 锦衣少年挥袖打掉萧清秋手中的酒瓶,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恶声道:“酒,酒,酒,你个酒鬼,就知道喝酒。我偏不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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