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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第9/21页)
。 听到他2岁,敏感一点的同学已经开始在心中等着看好戏,毕竟4岁以 下的行为客体是关于性犯罪的一个加重处罚要件。 同学是向他投以讚赏的眼光,老师后继有人了,竟然年纪这麽小就来挑 战一般人都听不懂的竞合论。 「你坐车来的吗?」 「嗯,我自己从高雄坐高铁来的。」 看着他稚嫩的脸庞,竟然不用父母亲陪同,自己跑到两个小时车程之外的城 市,老师智商比他更高了两个标准差,不就更早熟?当年小小一只的老师不知道 是怎麽满足她的求知欲的,是不是也到处旁听大学、甚至研究所的课程?然后被 怪叔叔们性sao扰,像今天的小钱一样。 「我们上课的举例方式很特别,你能配合吗?」 如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的事,眼前这画面是挺令人感动的,一个天才教授 面对着彷彿是小时候的自己,关心地在进行天才宿命的传承,像是跨越时空一样 。 话说回来,老师再怎麽变态也不可能染指国一生吧,如果没有阻却违法事由 的话,和未满4岁青少年性交可是重罪啊。 「嗯。」 小钱同学瞪大眼睛点点头,似乎在说明他追求学问的决心,不过这样一来, 他就等于已经以「事前的同意」 阻却妨害性自主罪章中所有关于「违反意愿」 的构成要件了,接下来就看老师怎麽闪掉「未满4岁」 这件事,毕竟与未满4岁青少年性交,不管对方意愿为何,都是触法的。 「那请莹莹到前面来。」 这两天冷锋过境,大多数的同学都穿回冬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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